1. 省级种粮大户补贴
按照大春(水稻+玉米)、小春(小麦)种植面积较大的一季进行补贴。郫都区种植面积需达到100亩及以上,补贴标准以省厅今年下发的文件为准。
2. 市级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
市域内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按照2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油菜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按照1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咨询科室:区农业和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550524
3. "两杂"种子制种奖补
市域内杂交水稻制种面积50亩-100亩(不含100亩),按照2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杂交水稻制种面积100亩及以上,按照4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杂交玉米制种面积100亩及以上,按照4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同时符合种粮大户和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的同一经营主体相同耕地上的相同作物不重复享受,按两个补贴中较高标准进行奖补。耕种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种粮大户补贴亩产需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等。粮食生产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地膜实现全回收,不焚烧农作物秸秆。
咨询科室:区农业和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5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