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补助

       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的原则,以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优先支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争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到3000元。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良田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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