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低效果林、花卉苗木有序腾退恢复耕种,对恢复种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40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含上级奖补资金),恢复耕种的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范围。咨询科室: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联系电话:8655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