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种业企业在蓉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提高粮油、蔬菜集约化育苗能力,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对在市域内100亩以上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给予400元/亩补贴;对新购买未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且适合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先进育苗机械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咨询科室: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联系电话:86550537咨询科室: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93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