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支持已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信息采集、物流配送、立体式货架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
对符合条件新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咨询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联系电话:865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