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自建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花卉产业线上年销售额达以下标准的主体,给予其物流成本相应比例的一次性补贴: 线上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给予物流成本40%的补贴。 线上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给予物流成本50%的补贴。 线上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给予物流成本60%的补贴。 同一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咨询科室:林业与花卉管理科,联系电话:1388211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