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利用,促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发展。对购置国家购机补贴目录内农机的,给予国家、省、市定额补贴总额10%的一次性补贴。对购置国家购机补贴目录外蔬菜生产农业机械的,给予购机价50%的一次性补贴。 仅针对国补类项目适用“免申即享”。咨询科室: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93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