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获得“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的主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获得“有机转换认证”“有机认证”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基地规模达到30亩以上—50亩以下、50亩以上—100亩以下、100亩以上的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保持“有机认证”“有机转换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主体,给予3万元/年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的主体实行“免申即享”,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认证结果直接兑现奖励,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科室:区农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联系电话:8792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