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对新入选中国农业品牌、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国家级农产品品牌目录的主体,按照5万元/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四川省农业品牌、“天府粮仓”精品(培育)品牌、“天府乡村”公益品牌等省级农产品品牌目录的主体,按照3万元/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成都市农业品牌等市级农产品品牌目录的主体,按照2万元/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郫都区农业品牌目录的主体,按照1万元/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适用“免申即享”

咨询科室:区农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联系电话:8792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