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田园总部(基地)等适农项目,给予经认定且租赁入驻总部(基地)办公,从事科创研发、创意设计等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租金补贴,根据实际租赁面积,第一年按实际租金的50%、第二年按实际租金的4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月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同一主体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咨询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865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