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花卉综合交易市场或定点市场的,分别给予该主体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花卉市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主体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招引培育商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花卉市场,按招引培育商户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10家、30家、50家、100家以上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300万元。支持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场、铁路等交通站点和大型商超、社区建设花卉品牌连锁店,对当年新开店5家以上的主体,按其实际租用面积,连续两年给予50%租金的补贴,同一主体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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